关于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西域美食街)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西域美食街)的公告
雅安文旅熊猫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拟通过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文旅集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西域美食街)合作方,旨在有效整合合作双方资源优势,市场化经营,实现互利共赢。
一、项目简介
1869主题商业街是由雅安文旅集团主导建设的大熊猫主题商业街,位于四川省雅安市成雅高速雅安北入口。项目规划建设小型10㎡集装箱商铺36个、50㎡以上集装箱商铺24个、800㎡文创中心1个。1869主题商业街项目地处1869中国大熊猫生态世界核心区,毗邻1869演艺中心、胖达星球•熊猫乐园、碧峰峡景区(5A)、熊猫基地,是雅安文旅动线上的重要节点和流量承接地。商业街区预计2026年7月盛大启幕,通过场景赋能、文化赋能与运营赋能,打造雅安文旅商业新名片,助力区域夜经济与乡村振兴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预征集优质商业合作伙伴,共筑文旅新标杆。该合作场地位于1869主题商业街西侧21号-25号集装箱商铺,面积约580㎡。
二、征集项目合作方的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8〕18号)、雅文旅发〔2025〕12号关于印发《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由征集方通过雅安文旅集团官网对外公开征集项目意向合作方,首次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公告在雅安文旅集团官方网站上持续发布。公告期内,由征集方接受意向合作方报名申请,首次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的,则顺延5个工作日为一期的公告期继续征集,若变更挂牌条件的,则顺延20个工作日为一期的公告期继续征集。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意向合作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合作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合作期限:≤5年
(二)合作搭建筹备期:本合作方案的搭建筹备期为 1 个月。搭建筹备期,合作方需完成西域美食街引进、搭建、运营、证照办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
1.征集方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1869主题商业街西侧21号-25号集装箱商铺,面积约580㎡作为征集合作内容。为配合1869主题商业街完善名族风情餐饮项目打造,通过合作引进以西域美食街为主题餐饮相关业态,合作方作为西域美食街的投资主体,合作方投入资金不低于20万元(包括西域美食街引进、搭建、运营等)。同时辅助进行现场秩序及物业管理。
2.征集方和合作方的分成模式为营业收入分成,分成比例计算基数为本合作范围内所有综合经营收入,征集方向合作方首年度分成比例不高于 94 % ;第二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91%;第三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88% ;第四个年度至第五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85%。具体支付比例按公开征集中标结果为准,支付方式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作期内,由征集方负责收银,双方应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完成上月税前综合经营收入的对账,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合作方向征集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分成比例等额的税务发票,征集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进行分成。
4.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
四、合作条件
1.为保证1869主题商业街符合项目规划要求,合作方须制定项目规划方案。
2.合作方需新增业态,需向征集方报批后实施,新增项目由合作方自行投资,新增资产在合作期内归合作方所有。
3.其他未尽事项在《合作经营合同书》中约定。
五、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类似项目管理业绩1个。
2.意向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为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合作方需承诺事项
1.合作方承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一旦被征集方发现有上述情况,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合作方违约责任。
2.合作方须承诺在合作期间不得将已投入的设备、设施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以及转让。
3.合作方必须按照征集方要求规范化管理,接受征集方、文旅集团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食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要求限期整改。
4.合作经营期间因设备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财产损失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5.合作方应处理好自身债权债务关系,杜绝影响项目正常运营的法律诉讼或纠纷风险;因合作方自身发生诉讼或纠纷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6.合作方应维护征集方的品牌商誉,因合作方责任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征集方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补足损失的相应金额。
7.合作方应严格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应由合作方承担的各项税费,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作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在双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之前由合作方缴纳至征集方指定账户。若合作经营期间因合作方对征集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分成费等应向征集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征集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合作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足相应金额;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在合作方结清合作经营期间所有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征集方需无息退还合作方履约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行为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另行赔偿守约方损失。
1.故意或过失侵占、损毁、挪用征集方资产,或因过错导致征集方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2.以征集方和1869主题商业街的名义去开展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对外举债、提供担保的;
3.以征集方或1869主题商业街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雇佣人员,或实施拖欠采购款、人员工资等行为,导致第三方追责并损害征集方或1869主题商业街权益、信誉的;
4.严重违反征集方有关规章制度且不听规劝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处罚的;
5.因合作方过错导致征集方被受到工商、税务、食品、消防等相关单位处罚、要求整改、配合调查处置,或合作方发生安全事件,造成征集方经济损失超过或社会负面影响重大的;
6.未取得征集方书面同意,合作方擅自更改项目业态,对现有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或改搭建附属物的;
九、合同解除
1.合同期满自动解除,解除前合作方需按征集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资产清点、财务结算及资料移交等交接工作。
2.如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合作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3.由于合作方原因停业或无理关门15日以上的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一方确需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协商请求,双方可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后方可解除。
十、确定项目合作方的方式
根据项目公告和雅安文旅集团资产合作规定,在公告期内,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齐全性审核,公告期截止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意向合作方进入下一步遴选环节。
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征集方与意向合作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该意向合作方确定为最终合作方;未达成的,雅安文旅集团将继续挂牌征集合作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综合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合作方。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方法,总分100分。评审标准采用分成标准和非分成标准相结合的方法,分别设定价格和非价格权重,分成标准(指:意向合作方对本项目的分成报价)的权重为50%,非分成标准(指:意向合作方具备的注册公司类型等符合项目属性的资质,对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投资方案、内容更新方案的权重为50%,以定量(打分)的表现形式分别确定三部分分值,再综合价格标准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合作方,与征集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书》。
评分准则:
评审小组按照权重分值体系对意向合作方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定形成分值,分值最高者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
评审小组共3人,由征集方组织3名业主代表组成,评分标准分为分成标准、非分成标准两项,总分100分。(详见附件2)。
十一、合作方提供资料要求
凡参与综合评审环节的意向合作方在得到征集方通知后,根据评审表的评分标准所排列的顺序向征集方提交参与评审资料,提交资料要求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所有文件逐页加盖公章,涉及签字的地方需手写签字。若意向合作方未按期提交资料,视为其放弃。材料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交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若有则提供,详见附件3);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则提供);
5.综合评审报名函(详见附件1);
6.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中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8.投资报价单(详见附件4);
9.其他未尽相关证明资料。
十二、其他事项
1.征集方就项目现状、瑕疵及风险已向意向合作方做了充分、必要的披露和说明。意向合作方可以在报名前现场查勘项目现状,查阅相关资料,并到有关部门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2.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须做好对项目的情况、参与项目合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须认真考虑项目涉及的政策法规、行业、市场、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见的各项风险因素,成功竞得该标的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同时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3.意向合作方参与报名,视为对项目已经有了充分的认同和了解,表明完全接受该项目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自行承担责任。
4.如因征集方在合作前撤回征集项目或不可抗力及非征集方原因中(终)止合作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征集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附件1
综合评审报名函
雅安文旅熊猫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西域美食街)”的综合评审公告,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评审,并提交下述文件 份。
1.综合评审报名函(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若有则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则提供);
6.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中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8.投资报价单;
9.其他未尽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此函,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按评审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评审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司可能要求的与评审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一旦我公司中选,我公司愿意履行自己在响应文件中及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5.我公司同意所递交的评审文件在规定的递交之日起至30天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公司将受此约束。
(注意:报名函应装订入评审文件中用于评审小组审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评审表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参评人 |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近年以来(2020年1月1日)具有1个类似运营项目的业绩得3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该项满分为5分; 注: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合作协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正在履行中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 | 5分 | |
2 | 西域美食街方案 | 项目投资方案,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项目投资方案(该项满分为30分) 根据其是否紧密结合1869主题商业街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且有利于项目经营发展、具备创新思维、可有效提升商业街口碑与竞争力、西域美食主题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优得30分-45分 ;良得15分-29分;差得0分-14分。 | 45分 | |
3 | 分成标准 | 征集方和合作方的分成模式为营业收入分成: 1、分成比例计算基数为本合作范围内所有综合经营收入,征集方向合作方首年度分成比例不高于 94 % ;第二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91%;第三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88% ;第四个年度至第五个年度合作方分成比例不高于85%,满足基础要求得分15分,合作方分成比例每下调1%得5分,该项满分25分。 2、合作方向征集方承诺年度保底收益,分成不足部分按年度补齐收益。首年度20万元;第二个年度30万元;第三个年度30万元;第四个年度至第五个年度40万元,满足基础要求得分20分,合作方承诺增加征集方年度分成收益1万元得1分,该项满分25分。
| 50 分 | |
评审人 (签字) | 合计 | |||
参评人 |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雅安文旅熊猫新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 (姓名) 系 (响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的”评审活动。授权代理人在评审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
报价单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公开征集1869主题商业街经营业态的公告 | ||
公司名称 | |||
报价 | 1.分成比例计算基数为本合作范围内所有综合经营收入,我司首年度分成比例 % ;第二个年度我司分成比例 %;第三个年度我司分成比例 % ;第四个年度至第五个年度我司分成比例 %; 2.我司承诺年度保底收益,分成不足部分按年度补齐收益。首年度 万元;第二个年度 万元;第三个年度 万元;第四个年度至第五个年度 万元。 | ||
项目负责人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